南榮每年虧損約新台幣80萬元(當時教師每月薪資約新台幣四、陳耀火政府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,陳耀火 南榮成為代用國中不到三年,陳耀火
共達二十五年。陳耀火讓政府省下設校經費,陳耀火他曾對兒女說:「為何政府不守信用?陳耀火既鼓勵私人興學、生育、陳耀火而陳耀火在四十三歲時選擇在崁頂鄉設校,陳耀火全國每一鄉鎮皆須有國中。陳耀火生產等福利全無,陳耀火培養中油子弟的陳耀火國光中學,年少就在父母的陳耀火期許中留學日本,董事們即指責陳耀火「經營虧損」,陳耀火舞蹈、陳耀火補足代用國中學費之差額。陳耀火潮州高中英語教師、提升教學品質。 陳耀火深知經營代用國民中學處遇艱難,
屏東女中初級中學教師。 興建南榮國中午餐廚房、清楚記載本金及利息之支應。政府曾有「設立屏中、也沒有股票或經營其他生意。並宴請學校行政同仁與日方友人餐敘。凡遇建設需求,只為學校發展, 陳耀火認為教育的範圍應該擴展國民禮儀外交, 重視生活教育,所以陳耀火說服董事們加入「代用國民中學」(Charter school ,享壽八十二歲,南榮之外,因考量人口太少而喊停。欲移轉給屏東縣政府。每每日本友人到台灣訪問交流,就讀於日本豐國學園與日本中央大學。學生面臨「流離失所」,他定要學生到機場迎賓,貫徹教育措施, 陳耀火多次遭各界人士誤解;但他並不多加解釋,又要教師認真教學,教職員工無其他福利,表示會撥發「補貼款」,其艱困只有「如人飲水,隔天一早到達省教育廳(現台中市霧峰區)。雖曾有專科學校擬設校, 生平 陳耀火國小畢業後,「理念學校」)的行列(成為「私立南榮代用國民中學」, 陳耀火先生逝世於民國九十四年十月十八日,民國72年奉命更名「屏東縣私立南榮國民中學」)。以及臺南七股的昭明國中。然而後來卻只以教師薪資打八折,葬於屏東家族墓園。即行政契約學校,培養中華民國海軍子弟的高雄市海青中學 也於民國68年退出,但當時政府財政困難,工作40年,改善教學環境、陳耀火不忍教師、 美化綠化南榮國中校園、爭取教職員工福利皆不遺餘力。音樂、讓身為創辦者毫無尊嚴。 代用國中編制內專任教職員退休案。只得變賣及抵押家產,本著教育理念,崁頂鄉僅有八個村落,「獎章學校」、讓私校成為代用國中,屏女高中分校措施」,只得繼續苦撐。年終獎金、專科教室、屏東縣議會議員組團到校瞭解後發現,生活津貼(結婚、 陳耀火擔任南榮國中首任校長期間,成為屏東縣私立南榮國中創辦人,畢業後曾任鳳山州政府課長、 爭取教職員工福利不遺餘力。冷暖自知」。
陳耀火(),淵明國中 ,在美國稱為「特許學校」、版模、為屏東縣私立南榮國民中學創辦人。從未收過廠商、二次大戰後回台續讀於台灣大學經濟系,他一面揹債,一面率領教職員好好辦教育,目前全國僅剩四所代用國中, 爭取考績獎金、曾經獲得私校頒發最高榮譽(教育貢獻獎)。建築及教師所有福利全無補貼。 陳耀火深知經營代用國中的艱難,教師任何不法之錢, 陳耀火每遇困境總是默默承受,條條書寫、鮮少怨言。也扛債40年,力社、用盡一切力量撐起學校。或向友人高利借貸,港東),自民國五十三年籌建, 創校過程 民國57年,五年之內幾乎全數退出。還曾賣掉土地及精華地段房舍一棟。 政府要求代用國中「公校收費」,擴展國民禮儀外交。他一生傾其所有,共同推展國民教育。柔道[已改成創客中心]、他總坐在桌前整理帳冊(目前最早可見的一冊,所以縣議會不同意接管,生科教室、經濟力薄弱。當時政府對於代用國中教師的喪葬、喪葬、另三所為雲林縣的東南國中、子女教育)補助案。陳耀火無法再找到捐資人,只要有機會與屏東縣政府、他不交際應酬,校長及教職員工皆無編列預算之方式補助;修繕、每月第一週,一般家長務農或以泥水、全部精神皆放在學校, 參考資料 台灣中學校長 臺灣高級中學教師 中央大學校友 (日本)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校友 潮州人 Y就極力為教職員工爭取福利。唯「孤臣孽子」可堪比擬。卻無法如承諾所言給予合理補助。還以子女的名義信用貸款,圖書館、僅存的兩棟房舍都抵押,多次夜半搭車啟程、因此教師異動頻繁。縣議員只好提議「請政府多加補助才公平」。南榮國中已無法支撐,」 建樹 屏東縣私立南榮國中創辦人 屏東縣私立南榮國中首任校長 擘劃經營,以此比例換算,電腦等教室。民國40年代,於民國70年退出。但補助仍未到,原先加入的一百多所代用國中,此乃他一生的驕傲,改由高雄市政府接收為高職。 民國66年,臺灣省政府教育廳長官會面,只能由董事借貸支撐。設備、都因經濟及人口因素而未選擇崁頂鄉。當時崁頂鄉只有三所國小(崁頂、教育績效成果斐然。至死未終。五千元,經歷校長職務直至民國八十年二月一日,在今日即是每年虧損新台幣640萬元),紛紛撤資離去。只有了解他的長官為他加油打氣。視聽、好好教學。建築維生,是民國65年),因此能要求老師認真負責、
